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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jr 发表于 2007-12-10 07:53

[12-10] 有那个要房子,要的加我QQ361461958

本人因家中出现意外,不得已将所订购的房子转让,现已交2万订金,本人只想拿回订金,在2007年8月订的,永和路的温馨花园,共13楼,本人订的12楼,三房二厅,2680元/平方,本月就要订合同,如要请快。

zjr 发表于 2007-12-10 13:30

本人绝不是托,确实因为家中发生意外,现在无法拿出这 么多钱。

紫源 发表于 2007-12-13 11:51

现在谁还要房子呢?都拿着票票准备过年了.

kenver 发表于 2007-12-13 21:02

座向如何啊?

[[i] 本帖最后由 kenver 于 2007-12-13 21:03 编辑 [/i]]

毛士生非 发表于 2007-12-13 21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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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i] 本帖最后由 毛士生非 于 2007-12-13 21:41 编辑 [/i]]

zjr 发表于 2007-12-13 21:42

回复 #4 kenver 的帖子

就是那种早上可以晒太阳,下午以后就不会了

aileen 发表于 2007-12-16 09:34

那个楼盘我去看过了,销售人员素质极差,很不专业,还凶得要死,可见以后的管理会怎么样,楼主是因为这样才卖的吗,那里是我看过十几个楼盘,感觉最糟糕的一家,价格也并不便宜,楼主要真不想要,可以直接叫他们退定金,因为他的售楼许可证是10月份才下来的,你交定的时候他们属于违法操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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