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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吹哪页看哪页 发表于 2007-10-11 14:16

[10-11] 请问各位大虾:我这样算不算买第二套房,要不要提高首付?

我在前几月买了一间商铺,也做了房贷,最近我看中了一套房子,打算买下来,但是现在央行出台了新政策,规定买第二套房子的首期要提高到四成,月供还要不少于原利息的1.1倍.加上我之前买的这间商铺,我将要买的这套房子那算不算是第二套呢?

dannydengyq 发表于 2007-10-11 16:42

你在那买的商铺呀?最近我也想买个商铺?不知有什么好介绍?

qq3938 发表于 2007-10-11 16:44

应该


不算吧~
我也不知道:41:

xiaobohui 发表于 2007-10-11 17:47

你们好有钱呀

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07-10-11 21:56

肯定算

飞哥 发表于 2007-10-11 22:43

算第二套房贷款的

风吹哪页看哪页 发表于 2007-10-12 15:31

我在旺角和长鸿都买了商铺,这里有没有同样的业主啊,我们可以交流一下,我还是旺角女人街的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哦:gb:

风吹哪页看哪页 发表于 2007-10-12 15:44

回皇上

陛下有何依据而如此肯定说算?放眼现时楼市,如硝烟正起的乱世战场,谁主沉浮,不得而知,这边廂国家刚出台最新的物权法,那边央行又颁布新按揭法规,下面各银行又各为其政,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,大家都在观望着,对峙着.........

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07-10-12 16:49

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

... ...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、又申请购买第二套(含)以上住房的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%,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.1倍,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,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,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%... ...

[url]http://bbs.076299.com/thread-4634-1-1.html[/url]

风吹哪页看哪页 发表于 2007-10-13 11:41

我这可不是住房啊

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

... ...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、又申请购买第二套(含)以上住房的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%,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.1倍,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,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,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%... ...

[url]http://bbs.076299.com/thread-4634-1-1.html[/url]
...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、又申请购买第二套(含)以上住房的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%,请谨记:这里规定写明是''住房'',可我第一套买的是商铺啊,这里又有空子可钻了:ok:

狼来了 发表于 2007-10-15 11:20

关于第二套的定义,各银行已达成共识

风吹哪页看哪页 发表于 2007-10-15 12:11

楼上的,各银行达成了怎样的共识可以透露一下吗?

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07-10-15 18:12

只要你有银行按揭,就算。建行还规定,已还清房贷后再买第二套物业按揭的,都一概采用新利率,够狠吧?

嫣然一笑 发表于 2007-10-16 11:02

问下:那比如说,第一套房按的老婆的房贷,还清了,再买房,用老安的名字买按揭房贷,那系统率是按新的利率算吗?

东江首富 发表于 2007-10-16 12:18

[quote]原帖由 [i]嫣然一笑[/i] 于 2007-10-16 11:02 发表
问下:那比如说,第一套房按的老婆的房贷,还清了,再买房,用老安的名字买按揭房贷,那系统率是按新的利率算吗? [/quote]


全几天报道了, 夫妻任何一方有房在贷款按揭的, 再购房都算第二套

风吹哪页看哪页 发表于 2007-10-16 13:10

我觉得房贷新规做法是弊多利少

第一,敢炒房的都是有钱的主,你就算没有这个房贷新规出来,他(她)们买房也可能会一次性付清,既少一大笔利息又没手尾;第二,这种做法限制了我们想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,(尤其是我这种只买了商铺又不能住人,想买套住房又要加首付加利息更是不公平!)如果人家本来住一套小面积的住房,手头松了点想换套大一点面积的住房,到这又给限制了,(拜托,人家可不是炒房!)第三,我可以预测,这个规定出来后,肯定会有很多夫妻上演假离婚闹剧,到时又不知酿成真真真假假又有不知多少人间悲剧........

嫣然一笑 发表于 2007-10-16 13:14

[quote]原帖由 [i]东江首富[/i] 于 2007-10-16 12:18 发表 [url=http://bbs.076299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39714&ptid=4606][img]http://bbs.076299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


全几天报道了, 夫妻任何一方有房在贷款按揭的, 再购房都算第二套 [/quote]

那就是在第一套贷款还掉了,再买也算第二套了,我晕,什么逻辑,我买的第一套房卖掉了,银行的贷款还掉了,我再买房要按第二套的利率,我晕,我第一套的房已不存在贷款了啊,我晕

[[i] 本帖最后由 嫣然一笑 于 2007-10-16 13:20 编辑 [/i]]

风吹哪页看哪页 发表于 2007-10-16 13:19

楼上的个案很说明问题:这个法规真是值得推敲,还要不断完善!才能真正起到既抑制楼价,又造福于民!

风吹哪页看哪页 发表于 2007-10-16 14:35

刚才在网上看到最新的消息

多家银行表示:“第二套房”按户认定仍有难度
焦点厦门房地产网 xm.focus.cn 2007年10月16日07:16 新闻晨报 刘志飞  


  尽管消息显示,第二套住房标准以户为单位认定,但是记者昨日从沪上多家银行了解到,这样的认定其实难度很大。

  业内人士表示,如果以户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,那么至少要具备三个条件:一是查询央行的个人信贷征信系统;二是查询房产产权登记系统,如甲和乙共同拥有一套产权房,双方共同还贷,但贷款人名只有甲,那么两人再买一套房,由乙来做贷款人,银行还是难以确认这是第二套房;三是民政局的婚姻查询系统,而目前民政局的查询系统还不能做到全国联网,如果购房者是外地户口,银行很难到异地查询,而且银行也不太可能花费过多精力查询这些信息。


  据了解,虽然大部分银行没公布第二套房贷款细则,但实际操作中都已有心照不宣的标准,而且都差不多,差异主要的是贷款利率方面,贷款利率将成为各银行竞争的秘密武器。

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07-10-16 19:22

公安户籍查询系统全国联网,结婚已否一目了然(未登记除外);

办理银行按揭时,银行已经掌握了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(多重户籍身份之人除外);

信贷征信系统全国联网,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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