玲玲 发表于 2008-9-7 13:46
[quote]原帖由 [i]晚上的太阳[/i] 于 2008-9-7 10:37 发表 [url=http://bbs.076299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243942&ptid=21354][img]http://bbs.076299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LZ你好像刚征婚没多就,现在又征情人了。现在的年青人也真够快哦:gx: [/quote]
你什么时候,哪只眼睛,在哪里看见我征婚了啊??瞎说
[[i] 本帖最后由 玲玲 于 2008-9-7 13:47 编辑 [/i]]
苏珊 发表于 2008-9-7 13:54
:82: 我帮玲玲证明一下,确实没有发过征婚帖。
卡啦 发表于 2008-9-7 15:04
:42: :42:
晚上的太阳 发表于 2008-9-7 17:07
:81: 恩~~~难道我记错了
玲玲 发表于 2008-9-7 17:08
绝对是错了
大米小麦 发表于 2008-9-7 17:21
:wn: :wn: 小米也证明,那太阳是错了
施华洛世奇 发表于 2008-9-7 19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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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larkyin 发表于 2008-9-9 10:26
做男人嘛,怎么可以做阿三阿四的事!这绝不是一个好男人要做的事,我从来不会为女人做这些女人做的事.我只会给女人做一件事,不断的赚钱让她花,花得比我做的时候还要开心!!钱嘛不就做来给自己婆娘花的还有什么用途呢..?
思维•空间 发表于 2008-9-12 17:01
原来是找保姆的贴子。。。。。。:xie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