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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里的人 发表于 2008-7-8 00:40

呵呵呵。。。如果我为他吃醋,我就不会毫无代价的为论坛去执法比赛,对于裁判,对于篮球,相信我比你更有权发言!当然,你可以认为帖子是我发的。当然,别人的客观话语,你也能把它当成是刺痛你的语言

mimius王 发表于 2008-7-8 00:44

[b][size=6]何来刺痛!只为本坛有这样的坛友感到比较痛心!仅此而已!你觉得你有发言权你就尽量发吧!我们平民百姓是说多错多的啦!这个早知道.[/size][/b]

生仔 发表于 2008-7-8 02:26

我们无法判断LZ说的是真是假.如果是真的呢?别人会怎样看我们论坛?我看了你所回复的.你有始至终都过于偏激.你敢保证LZ就是河保公司的人?如果不是呢?你已经得罪河保公司的人了.处事要冷静和平和.你太卤莽了.论坛的领导是有他们的想法.而不是你想象的那样.但是我们也谢谢您这么支持我们论坛.我以上说的话可能有点冲.也希望您能多多谅解

戰神小魔 发表于 2008-7-8 09:46

佳得乐的裁判是河源体校的老师,记录的人是河职院的学生~~~
小蚂蚁他们是不认识的,这一点我清楚~~~
裁判们我都认识,他们都表示不认识小蚂蚁他们~~~

共和小蚂蚁 发表于 2008-7-8 15:58

我说句公道话好吗?
其实,事情的根本不是 vicky520 和华哥的矛盾,相反2个人的目的其实是一致的!!
所以你们不要在争!!!

根源是LZ !

vicky520 为了站在论坛的角度,我认为没有什么过错!
等爱的人 站在论坛和河保的角度,我认为也是没有什么错!

相反,如果你们还继续争吵,那只会上了小人的当,LZ的当,他的目的或者就是让我们论坛和河保起矛盾!!

我们都是论坛的一分子,河保也是我们的友好单位,我们要坚信我们的友谊!

在这里我要特别的谢谢 vicky520 和等爱的人 还有 战神小魔......

还有所有关心这里的朋友!

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,OK !!!

mimius王 发表于 2008-7-8 16:01

OK~:ts:

忧鎭 发表于 2008-7-19 13:29

大家都就事论事..千万别伤了和气啊.....我只希望看到和谐的论坛......本人也是非常和善...:12: :12: :..:

tczyliu 发表于 2008-7-19 17:19

友谊第一比赛第二,输赢真的很重要么?开心的打场比赛多多交流才是硬道理~~~

西方失败 发表于 2008-7-19 17:50

[size=5]这个问题不好说。[/size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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